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是什么?

1、申请甲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申请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3、申请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8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扩展资料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甲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资料档案管理考核:甲、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中国 *** 网—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测绘乙级资质应该怎么申请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提交申请

基本要求

1. 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

2. 从事涉密测绘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签订保密责任书,接受保密教育。

3. 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管理、涉密测绘成果全流程保密、保密自查等要求。

4. 明确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和责任人,未经批准,涉密测绘成果不得带离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5. 涉密存储介质专人管理,建立台账;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应粘贴密级标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不得接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 *** ;涉密 *** 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 *** 之间实行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外接端口封闭管理。

6. 建立健全涉密测绘外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监管人员和保密责任,外业所用涉密计算机纳入涉密单机进行管理。

7.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并长期保存,实行可追溯管理。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如何办理乙级测绘资质?多久能办理下来?

资料齐全交给我们一个半月办理完结,十年资质办理经验。需要办理联系

ID即 ***

1、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4、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档案、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装置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档案;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第十四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本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专案的;

***二***将承接的测绘专案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测绘资质证书》,并提交有关的变更档案,由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须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第十八条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处罚,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测绘资质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

***一*** 测绘资质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三*** 违反测绘资质审查程式作出审查决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 测绘资质审查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 测绘单位在2年内未承担测绘专案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任何地方不得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重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证。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资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宣告作废。

第二十四条 测绘单位从事测绘活动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

***2000年8月8日国家测绘局第8号令释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做好测绘资格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测绘资格审查,取得《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方可进入测绘市场承揽测绘任务。

第三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

第四条《测绘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级。甲级《测绘资格证书》包含甲***特***级和甲级。

第五条《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测绘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章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第七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

2、有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3、有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与资料管理制度。

第八条 测绘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图印刷、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等。

第九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发证。

第十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程式

***一***申请: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档案:

1、《测绘资格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人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主要技术骨干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任档案***影印件***;

4、主要仪器装置及应用软体的检定证书或其它证明资料;

5、当年在职人员统计表;

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资料;

7、单位住所证明;

8、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

对不具备申请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申请。

对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限期一次性补正。

对决定受理其申请的单位应及时进行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三***审查和发证:

1、对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初审,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20日内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初审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报来的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初审资料后,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从收到初审资料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 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盖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初审资料退回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2、对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进行测绘资格审查。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单位。

第十一条《测绘资格证书》颁发后,由发证机关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 领取《测绘资格证书》按规定交纳审查费和公告费。

第十三条《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三个月前,由持证单位提请复审,发证机关负责审查和换证。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由发证机关负责进行年度检验。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资格审查认证手续。

第十四条 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测绘资格证书》编号形式为:

等级十测资率十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列顺序号。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清楚、整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采取欺骗、虚报的手段骗取《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执行测绘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标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按照《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等承担测绘任务。持有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作业区域不超过所在市***地***级行政区域。

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的作业限额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测绘资格证书》不得 *** 、转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载内容。

第十九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 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经营性测绘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到作业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进行任务登记,并遵守当地测绘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二年内未承担测绘任务,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等内容变更,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申请更换《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得以权谋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测绘资格证书》而违法经营测绘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测绘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单位,承担测绘任务超出《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超出规定的测绘业务;拒不停止测绘业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擅自涂改《测绘资格证书》或者转借、 *** 、出租《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采取弄虚作假、欺骗、虚报等手段申请办理《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缓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测绘资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低劣,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外,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机关处以降低其《测绘资格证书》等级或吊销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谁能提供一些在乌鲁木齐的关于地理信息和测绘的单位呢?

鲁木齐德荣测绘有限公司

服务:工程测量、房产测绘(按许可证经营)。***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号 邮编:830011 *** 号码:4818053

乌鲁木齐金罗盘测绘有限公司

房产测绘。***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号三区5号 邮编:830026 *** 号码:3766152

乌鲁木齐市城市勘察测绘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路34号 邮编:830000 *** 号码:4521737

乌鲁木齐市水利资源委员会勘测设计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体育馆路31号 邮编:830002 *** 号码:2828422

乌鲁木齐拓扑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测量新疆乙级测绘资质受理机构,房产测绘***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奇台路79号 邮编:830000 *** 号码:8189622

乌鲁木齐万绘成测绘有限公司

房产测绘,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量算,变更测量为准。***

地址:高新区桂林路5巷29号 邮编:830011 *** 号码:3859690

乌鲁木齐新大图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测绘资格丙级(具体业务范围以自治区测绘局核发的测绘资格证书为准)。***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21号 邮编:830008 *** 号码:8226385

乌鲁木齐兴华测绘有限公司

地籍测绘,房产测缓,计算机制图。***

地址:五星北路29号 邮编:830000 *** 号码:2836904

乌鲁木齐正新房产测绘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房产测绘:四等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按许可证经营:房屋租赁。***

地址:西虹路西一巷9号 邮编:830001 *** 号码:4601110

新疆测绘与遥感技术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5号 邮编:830002 *** 号码:2819463

新疆地质矿局测绘大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24号 邮编:830017 *** 号码:4871481

新疆第二测绘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北三巷5号 邮编:830002 *** 号码:2621473

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路12号 邮编:830006 *** 号码:5851290

新疆海地源测绘有限公司

房产测绘(按资质证经营),矿业技术服务(专项除外),房地产经纪。***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2号 邮编:830001 *** 号码:3671978

新疆金宇科技开发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2号 邮编:830011 *** 号码:3835881

新疆土地勘测利用技术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4-2号 邮编:830011 *** 号码:3836915

新疆 *** 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测试中心

为国家建设提供岩矿测试服务,地矿资源检测,选矿实验,地球物理化学勘查,地质调查,环境质量检测,公共卫生检验,相关委托检验,污染源监测,黄金检测分析与提炼,宝石玉石鉴定与开发利用研究,测试分析技术研究推

地址:开发区上海路38号 邮编:830026 *** 号码:3721423

新疆岩石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岩石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钻探,岩土工程冶理。(凭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经营)。***

地址:人民路1号南门国际城B2-1-402 邮编:830000 *** 号码:8844722新疆第二测绘院

简介:基础地理信息应用开发;国家法定测绘;工程建设测量;水下地形测量。

地址:幸福路北三巷五号院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新疆地矿测绘院

简介:工程测量:控制,地形,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变形观测与变形,矿山,隧道测量。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地图编制,专题地图编制,地图印刷。勘界测量,房产测量。水准测量,地籍测绘。测绘仪器及测绘软件的销售**

地址:七道湾路24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新疆金文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简介:控制测量,GPS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量,勘测定界,数字化成图,大幅面扫描,彩色喷绘,地形图编、清绘,其它测绘技术咨询、服务。***

地址:幸福路48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新疆国地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简介:工程测量,平面一级线以下,工程四等以下,中等城市一航道路,测量,30公里以下官线测量,地籍,房产测绘,大于1:5百2平方公里,1:1千5平方公里,1:2千10平方公里以下及房产图测绘房产要测量。***

地址:西河坝前街56号附加6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市兴天成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简介:房产测绘,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量算,变更测量(按资质证经营)。***

地址:青年路19号阳光花苑B栋27-02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拓扑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简介:工程测量,房产测绘***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奇台路79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齐帮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简介:房产测绘。(丁级、按"测绘资格证书"经营)。***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光华路16号2-602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新疆海地源测绘有限公司

简介:房产测绘(按资质证经营),矿业技术服务(专项除外),房地产经纪。***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2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智绘房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简介:房产测绘、房产经纪、农副产品零售***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青年路附22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新大图腾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简介:测绘资格丙级(具体业务范围以自治区测绘局核发的测绘资格证书为准)。***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21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万绘成测绘有限公司

简介:房产测绘,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量算,变更测量为准。***

地址:高新区桂林路5巷29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金文测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简介:四等以下控制测量和水准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量,地形图编绘,图件出版,专题报告印刷,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测绘仪器,日用百货,摩托车,通讯器材,家用电器,烟酒。

地址:幸福路48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万绘成测绘有限公司

简介:房产测绘,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量算,变更测量为准。***

地址:高新区桂林路5巷29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国文数字测绘有限公司

简介:测绘仪器及软件,测绘技术咨询,电脑及外设,办公设备,照像及摄影器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及相关技术服务,农副产品(专项除外),零售。***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二道湾路36号7-1-203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龙建软件测绘有限公司

简介:测绘软件及仪器器材,测绘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以上只限零售)。***

地址:新民西街100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华纬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简介:房产测绘服务,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量算,变量测量。***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05号马市小区3栋2单元6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兴华测绘有限公司

简介:地籍测绘,房产测缓,计算机制图。***

地址:五星北路29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德荣测绘有限公司

简介:服务:工程测量、房产测绘(按许可证经营)。***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乌鲁木齐德普汇测绘有限公司

简介: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

地址: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勒泰路309号B4栋201号房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新疆 *** 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局测绘大队劳动服务公司

简介:烟酒,糖、茶、干鲜瓜果、蔬菜、调味品、酱醋、劳务、塑料袋加工。兼营: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工具、汽车配件、技术咨询、服务、汽车运输、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烟酒食品、机电产品、农副产品、房屋租赁,建材,

地址:七道湾路24号 查找更多信息 下载黄页宝贝软件 中国黄页商城 够不够啊???? 我费新疆乙级测绘资质受理机构了很大力才找到的 呵呵!!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21是什么?

1、申请甲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2、申请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3、申请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8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从事测绘监理应当取得相应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的测绘资质:

本标准在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等5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专业范围下设置相应的甲、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

申请甲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申请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或者乙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超出其测绘监理专业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监理活动。

乙级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监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施测的测绘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