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测绘乙级资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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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法人资格;→即公司营业执照。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字面理解为测量和绘图,是以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空间科学、信息科学为基础,以全球导航卫星定位系统(GNSS)、遥感(RS)。
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技术核心,选取地面已有的特征点和界线并通过测量手段获得反映地面现状的图形和位置信息,供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行政管理之用。
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并绘制成图。
测绘学研究测定和推算地面点的几何位置、地球形状及地球重力场,据此测量地球表面自然形状和人工设施的几何分布,并结合某些社会信息和自然信息的地理分布,编制全球和局部地区各种比例尺的地图和专题地图的理论和技术学科。又称测量学。它包括测量和制图两项主要内容。
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范文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测绘资质双随机情况汇报,优化营商环境测绘资质双随机情况汇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交通运输监管领域全覆盖测绘资质双随机情况汇报,根据国务院、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如期实现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实现交通运输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单独或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3-5年时间内,交通运输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按期做好以下工作
1、统一监管平台
监管信息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等工作程序规范,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2、统一各项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制度。依照《石台交通运输监管领域统一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建立我局测绘资质双随机情况汇报的抽查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测绘资质双随机情况汇报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我局《交通运输监管领域统一抽查事项清单》根据省、市、县级《统一抽查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及实际监管工作需要每年实行动态调整。
二是建立完善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机构调整和综合交通行政执法改革,统筹建立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纳入监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制定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根据县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制定完善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抽查的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方便执法检查人员操作,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3、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流程
一是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每年3月底前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的对象范围、发起方式、抽查比例和时间安排,对企业的所有执法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严禁随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二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安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监管平台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因地制宜选择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方式,必要时也可采取直接委派或选择联合检查方式 。
三是科学确定抽查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涉及特定专业领域的,将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四是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应当由处罚决定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4、实现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并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我局将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部门,选取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民生关注度高、涉黑涉恶涉乱风险大的行业企业,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每年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本部门抽查计划的30%。
二是强化部门执法协同。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兼顾各部门业务需求,做好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人员对接、监管职能衔接、执法程序衔接、执法证据和抽查检查结果互认,确保抽查结果统一归集、记名公示。
5、加强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6、发挥信用监管核心作用
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2019年版)和《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大力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和应用,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精选 二、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三、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最新 四、2021年关于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五、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汇报 六、2021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汇总 七、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八、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6篇 九、2019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汇报和总结 十、2019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
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篡改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加大抽查频次,体现公平公正。以下是语文迷网我为大家提供的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1】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河北省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染源日常监管抽查工作,促进公正公平执法,提升监管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根据黄骅市环保局三定权利清单,全面理清适宜抽查事项,力争全年纳入随机抽查监管的事项达到100%,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有关要求,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及时性、有效性。
二、工作比例及重点
一般排污单位:要按照不低于环保部的1:5、1:10比例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在岗、有国家、省资质证环境执法人员根据任务轻重,在本辖区内统一调配,一般排污单位抽查重点放在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每季度市级不少于10%、县级不少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
特殊排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抽查比例每季度应不低于25%,。
三、工作措施
(一)固定基础数据、全面完成任务。
按照省政府和环保部的要求,省厅将每年年终调整一次两库数据,每半年调整一次特殊排污单位,期间两库基础数据要保持相对固定,2017年要按照基础数据有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工作,确保辖区内“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执法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环境监察办法》规定的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要求,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明确整改要求,查处到位。同时,按照环保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要求,对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适时组织中期督察和后督察,督促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列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数据库的企业,进一步明确现场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将污染源日常随机抽查工作与环境监察稽查有机结合,抽查留痕,有效规范日常环境监管行为。
(三)强化科技执法、严查违法行为。
按照环保部和省政府、省环保厅要求,2017年环境监察机构重点查处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及远程执法等科技执法手段,强化科技执法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篡改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加大抽查频次,体现公平公正。通过日常监管执法,推进企业自律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履行社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环境守法常态。
(四)及时录入信息、做好上报工作。
按照统一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在现场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抽查结果,及时填报至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数据库。每季度上报季度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未完成问题及原因分析、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等)。
(五)及时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按照《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规定,以及环保部、省政府和省环保厅关于“双随机”的.工作要求,在每季度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并在市级环保部门公开网址能查看市县两级公开情况,每年1月10日前公开当年日常监管污染源名单,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监察大队长为副组长,各监察中队长为成员。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抽查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公正性、保密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督导检查 。成立督导检查小组,不定期对本辖区,内“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完成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
(三)加强信息反馈。“双随机”监管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做好标注工作;逐步完善“双随机”抽查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抽查监管水平。
按省厅要求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限上报、公开有关信息。
2017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14号)和《关于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东河政办发〔2016〕1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放管结合,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三)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四)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五)坚持分级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责的要求,区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局随机抽查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各业务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负责区局部署的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