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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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4、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法规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修路卫星了定位了还需要多久动工啥时候动工
设计完成后才可能开始施工。
施工放线是通过对建设工程定位放样的事先检查,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审批的要求安全顺利地进行,同时兼顾完善市政设施、改善环境质量,避免对相邻产权主体的利益造成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核发“一书两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但对建设工程开工和竣工核准没有作具体的规定,致使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开工验线与竣工验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将此简单视为一般行政检查,申请核准工作滞后的现象时有发生。实质上,开工验线与竣工验收是规划实施管理不可或缺的两个行政许可环节。因此,许多地方在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字[2009]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管理规定。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是什么?
1、申请甲级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近3年内承揽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质量认可。
2、申请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3、申请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8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扩展资料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甲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资料档案管理考核:甲、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中国 *** 网—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土建中的放线是指什么?什么叫做放线?怎样放线?
施工放线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场地平整完毕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依据设计图纸进行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施工图定位。
基础施工放线
建筑物定位桩设定后,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测量人员、施工现场负责人及监理共同对基础工程进行放线及测量复核(监理人员主要是旁站监督、验证),最后放出所有建筑物轴线的定位桩(根据建筑物大小也可轴线间隔放线),所有轴线定位桩是根据规划部门的定位桩(至少4个)及建筑物底层施工平面图进行放线的。放线工具为“经纬仪”。
基础定位放线完成后,由施工现场的测量员及施工员依据定位的轴线放出基础的边线,进行基础开挖。放线工具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经纬仪、龙门板、线绳、线坠子、钢卷尺等。小工程可能没有测量员,就是施工员放线。
注意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基础轴线定位桩在基础放线的同时须引到拟建建筑物周围的永久建筑物或固定物上,防止轴线定位桩破坏了,用来补救。
主体施工放线
基础工程施工出正负零后,紧接着就是主体一层、二层...直至主体封顶的施工及放线工作,放线工具:经纬仪、线坠子、线绳、墨斗、钢卷尺等。根据轴线定位桩及外引的轴线基准线进行施工放线。用经纬仪将轴线打到建筑物上,在建筑物的施工层面上弹出轴线,再根据轴线放出柱子、墙体等边线等,每层如此,直至主体封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核发“一书两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但对建设工程开工和竣工核准没有作具体的规定,致使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开工验线与竣工验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将此简单视为一般行政检查,申请核准工作滞后的现象时有发生。
实质上,开工验线与竣工验收是规划实施管理不可或缺的两个行政许可环节。因此,许多地方在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字[2009]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管理规定。
施工放线技术要求
(1)测量工作的基本要求:按照测量规范,以及合理的天气条件。遵守先整体后局部和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工作程序。要有严格的校核制度。建立一切定位放线工作要自检、互检合格后,方可申请项目部验收的工作制度。
(2)测量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钢卷尺应送法定专业机构检定。
(3)测量人员应提前熟悉施工图纸和现场各种高程坐标,控制点及精密导线网点,精密水准点,平面方格网点,仔细检查审核施工放线依据。
(4)测量放线是确保施工质量的最关键的工序,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进行,为保证测量精度,除熟悉图纸,采用合理的测量步骤外,还要选用比较精确的经纬仪、水平仪、铅垂仪等仪器设备进行测量放线。
测量工作开始之前,必须与总承包方取得联系,与土建单位确认三项基准数值,由总包方移交控制网点等测量情况。
(5)测量放线时应控制分配误差,不使误差累计。
(6)测量点要统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量结构要随时记录,记录清单要清楚明了,同时要有据可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施工放线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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