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对策
1、减重与加载滨海新区采空区治理地灾资质: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滨海新区采空区治理地灾资质的力学平衡条件滨海新区采空区治理地灾资质,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滨海新区采空区治理地灾资质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滨海新区采空区治理地灾资质,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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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避让搬迁的地址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后进行确定,特别是移民新村建设应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3、目前,矿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对策,在省内、国内乃至国际上尚处于研究、摸索阶段,本次矿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对策研究主要依据各主要矿山实践经验和野外实地调查资料,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未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配套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落实治理措施的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6、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应根据相应区各致灾地质体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进行综合判定。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应根据相应区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之和进行判定。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滨海新区采空区治理地灾资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全面规划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滨海新区采空区治理地灾资质的基础。在规划阶段滨海新区采空区治理地灾资质,要充分考虑地质、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和人类活动等因素滨海新区采空区治理地灾资质,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至于那些人为活动构成的输入完全可以纳入人为控制体系之中,通过改变作用方式和强度,使之不成为地质环境系统失稳的条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现有的许多工程技术都起到改变输入的作用。
(4) 综合治理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 实施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环境并重”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方针。
符合《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并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环评报告;矿山环境影响报告书、土地复垦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矿山建设同时进行。